
云南14岁男孩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 数罪并罚依法严惩!2026年4月28日,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、强奸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蒋某某(时年14岁)与被害人方某某(殁年15岁)是同学关系。2025年7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,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,随后因担心罪行败露而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。
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蒋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,依法应数罪并罚。鉴于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后果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但考虑到蒋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依法不适用死刑。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被害人家属以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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